根据学校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,依据《关于印发〈长江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〉等五项规章制度的通知》(长大校发〔2013〕223号)和《长江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考核工作办法》(长大校发〔2013〕226号),经各系部(科室、中心)评议推荐,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,拟建议认定孙长河等15名同志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为“优秀”等次,现予以公示如下:
孙长河 张新花 李 蒙 杨旭辉 徐 阳
蒋 涛 李 锐 付青青 涂继辉 胡 林
夏振华 覃洪英 龚维维 沈马锐 罗明璋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16日—1月18日
学院办公室电话:0716—8060634
电子邮箱:1538063627@qq.com